當一天艾米

if you ever think i am distanced

Archive for 二月 2008

考驗@區樂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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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到了離開愛爾蘭的早上。神父陪我去機場,途中,我對他說:「明年這個時候,我再來探望你。」
神父看著遠方,緩緩道:「如果我還在的話。」

「家父年初離世,」我直說:「對我是個很大的打擊;如果你今年死去,我怕我承受不起。可否答應我至少多活一年?」

神父笑道:「那要看天主的旨意了,但我深信,天主不會給你承受不起的考驗。」

我想了想,問:「如果我很軟弱,天主知道我承受不起,祂就不會那麼快讓你死。是這樣嗎?若是,我就做個軟弱的人。」

「如果你軟弱,」神父推測:「天主可能會用我的死亡來鍛鍊你,使你變得堅強;因此,你還是做個堅強的人較好。」也有道理,但我還是不放心,追問:「如果我很堅強,天主知道你死了也不會對我構成打擊,於是讓你死掉,那怎麼辦?」

「樂民,」神父舉手投降說:「其實我也不是很堅強;再討論下去,我怕我會精神崩潰。」

後記︰我們總是活在進退維谷的生活裡。要惻度上帝的智慧,大慨比抓出淫照「奇拿」更難,更複雜。

Written by 艾米

二月 29, 2008 at 11:22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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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Real Down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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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知道到「劈場」喝酒的目的到底是甚麼﹖是為了結識男生、結識新朋友還是為了豁出去,喝個你死我活﹖而我無論抱著甚麼心態,出席「劈場」活動都總是失望而回。

男︰「係喎﹗講左咁耐都未問你叫咩名﹖」

我︰「Em…my﹗」我嘗試在吵雜的環境下,在他的耳邊告訴他。

男︰「Emmy﹖個『my』 係唔係口字邊個『咪』﹖」

我︰「下﹖Emmy 係英文名…… um…… 你都可以咁講既……」

好了﹗我受夠你啦﹗「劈場」﹗

Written by 艾米

二月 24, 2008 at 12:38 pm

Hey, it’s OK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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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 if you giggle every time you try to talk dirty. Giggling is sexy, too

… if you’re unable to resist yet another cocktail dress. At least it’s sale season

… to ask him to pick you up at work, mainly beacause you want to show him off

… not to have The Most Amazing Time Ever on holiday

… to insist on treating your friend to dinner, then cross your fingers that she doesn’t order the steak

… to believe in fate, but only when it’s something good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p. 29 British Glamour, Feb issue 2008

Written by 艾米

二月 23, 2008 at 5:47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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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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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討利

4,700
 

100 21 2,000
 


 

Written by 艾米

二月 14, 2008 at 3:50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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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七十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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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盡的回顧,不但沒有意義,也懶得去寫。何不列出零七十大﹖當留個記念好了。

一) 想要急起直追的學業成績,最後竟以 2.46作結。

二) Maxim 停刊,就在我快要畢業,準備投身南早旗下之時。

三) 無論如何,總算畢業了。從來沒見過老爸笑得如此燦爛。

四) 千山萬水,家住新界的我開始南下到數碼港工作。第一天上班花了兩個小時,一時情急流下了眼淚來。

五) 第一次到荔枝角羈留所探監,發現跟電影描述大有出入。

六) 擁有個人卡片。

七) 發現搽指甲油的步驟該為︰base coat-> first layer-> second layer-> top coat 。 

八) 第一次加薪。 

九) 第一次短宣,是距離香港十個小時車程的清遠市。

十) 香煎鵝肝(非鵝肝醬) 很好吃,免費的更好吃。

零八年的十大,現在就由我親手發掘了。

你們的十大,又會是甚麼﹖

Written by 艾米

二月 12, 2008 at 4:05 pm

饒了我吧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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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再一次重申,氣溫由九度升至十一度並不算是回暖﹗每換一次衣服、洗一次澡、起一天床,感覺比行刑還要痛苦…… 饒了我吧﹗這個厚衣服都沒多一件的冬天。

Written by 艾米

二月 10, 2008 at 8:24 am

隨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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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乘車上班,獨自一人,沒有談話的必要,那種感覺很自由。聽著手中的隨身聽,在節拍的軀動下擺動著還未睡醒的身體。廣告燈箱隨著地車開動,在我眼前留下了兩道含混的光影……我們總被各式各樣的資訊包圍,沒處可逃。縱然沒有閉上眼睛,在城市生活久了的我,已學懂「無視」四周的煩擾。把自己關在五呎九吋的軀體中,想東想西,是最快活而不能被禁止的事。胡思亂想的題目很廣,有真實發生過的,有希望會發生的,由希拉莉在講台上流下的眼淚到家中浴室的熱水爐,也會在腦海浮現,不按邏輯,也沒有甚麼牌理可言。

那天,我在貼紙相中心的門前,看到一支鑰匙掉了在地上。銀白的鑰匙,反射著射燈的光線,在血紅的地毯上顯得特別搶眼。踏上紅地毯時,我的目光就一直注視著那支鑰匙,身旁的朋友都只在意該用哪台貼紙相機拍照,沒閑留意腳下踏的到底是黑還是白。掉在地上的,是一支方型的鑰匙。家中也曾配過形狀相若的,是睡房的門匙,不是鎖上大門的材料。而這就讓我更好奇了。到底是誰在鬧市中掉下一支房匙呢﹖而且是單獨一支,沒有匙扣也沒有跟其他鑰匙栓在一起。是物主意外留下,還是故意扔掉的呢﹖他是男的還是女的呢﹖形形色色的問題像維港兩岸的煙花匯演,在腦海中一下子迸發出來。真想知道它到底能為我開一度甚麼門…… 然而我沒有把它拾起,任由快速的步伐跨過那支鑰匙。大概是理智說服了自己吧﹗縱然拾起了,也不知能在何處找到哪扇門。

想起了年前想要寫的一個故事,關於鑰匙的故事。我還深信那是一個很好的主題,也有好多分枝,很多細節可以發展。但想來想去,都像恐怖小說的故事……我不想寫恐怖的故事,至少暫時不想。我人太懶了,或許要找個人不嫌其煩地催逼我才能成事。對了,若我是一個寫手,我現在需要的就是一個絕不手軟的編輯。

那天乘地車,正在想要是鑰匙的故事發展不下去,也該要另找題材。腦海忽然靈光一閃,寫本《那些年,一起追過我的男孩》也不錯,數目不算多,但個個經典。想起那些男孩,想起他們的「事蹟」,呆頭呆腦的我,終於笑了。

Written by 艾米

二月 9, 2008 at 4:49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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